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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
发布时间:2017-05-24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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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7日上午,我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科室负责人以上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梁振悦检察长首先传达了《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要求全院干警主动学习领会批示精神,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为梅县区当好“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排头兵发挥积极作用。并强调全院干警要以支部学习、科室学习的形式传达学习,并结合实际组织讨论。
      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梁振悦检察长强调五点意见:一是统一思想,深刻领会批示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梅县区是全市的经济文化、产业发展中心,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找准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梅县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要加强政治建检,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强化“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服务发展大局,保障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为供给侧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四是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综合治理防范,认真处理好涉检上访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顺利召开。五是加大反腐力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继续保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断、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着力加强民生检察工作,严肃查办涉农、扶贫开发等领域的职务犯罪,顺应群众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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