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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辑丨清明祭祀需谨慎,酿成火灾法不容
发布时间:2021-04-02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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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一年春草绿,梨花风起正清明。清明节是祭祀先人、缅怀先烈、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但因上坟焚香、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小编梳理了三个发生在我们身边因祭祀不慎导致山林火灾的案例,以此为广大市民敲个警钟。
 

   Shi

 
 
 
 

   Huo

 
 
 
 

   Zui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提醒]:清明祭祀需谨慎,酿成火灾法不容

 

自2017年立法机关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力以来,检察机关积极履职,对失火毁林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追责,犯罪嫌疑人不仅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种毁坏林木的行政责任。

 

公益诉讼

 

就陈某涉嫌失火案,我院对陈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究陈某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后陈某被依法判处刑罚的同时,还需对山火烧毁的林木进行补植复绿。

 

 

近年来,我院办理的因祭祀引发火灾的被告人大都法律意识淡薄,森林防火意识不强,且均为过失。在此呼吁广大群众,在为亲人寄托哀思的同时要树立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共同维护生态文明。

 

 

 

文明祭祀

杜绝一切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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