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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进行时 | 说好不哭!因为恶意透支真的会坐牢
发布时间:2019-09-19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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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院办了一起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案件,被告人郭某在多次透支信用卡后以换手机号、去外地打工的方式来逃避银行催收款,最后受到了刑事处罚。

案件回顾:



判决结果:郭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刑法条文: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检察官建议:大家要根据自己的收入和偿还能力,合理安排消费计划。切莫存有侥幸心理,因过度消费而无力偿还,导致因小失大,最终面临刑事处罚!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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